2010年8月9日

作者號取號原則

選取作者號原則
一、可區分姓氏及名字
1.單姓, 單名  (姓取左上角、右上角,名取左上角、右上角)
   森, 糖 4090

 2.單姓, 複名(2個字)(姓取左上角、右上角,名取第一個字的左上角、第
    二個字的左上角) 
    森, 永奶 4034

3.單姓, 複名(3個字以上)(姓取左上角,名取第一個字的左上角、第二個
   字的左上角、第三個字的左上角)  
   森, 永奶糖 4349

4.複姓(2個字), 單名(姓取左上角、右上角,名取左上角、右上角)  
   森永, 奶 4347

5.複姓(2個字), 複名(姓取第一個字的左上角、第二個字的左上角,名取

   第一個字的左上角、第二個字的左上角) 
   森永, 奶糖 4349

6.複姓(3個字以上), 單名或複名(姓取第一個字的左上角、第二個字的左

   上角、第三個字的左上角,名取第一個字的左上角) 
   小笠原, 道大 9873


二、無法區分姓氏及名字
1.一個字(取該字之左上角、右上角、左下角、右下角)
   王 1010

2.二個字(取第一個字的左上角、右上角,第二個字的左上角、右上角) 
   亨利 1022


3.三個字(取第一個字的左上角、右上角,第二個字的左上角,第三個字

   的左上角)  
   史密斯 5034

4.四個字(取每一個字的左上角)  
   艾薩拉夫 4455

5.四個字以上(取前四個字的左上角) 
   經濟部工業局 2301

三、外國著者之著者權威, 以翻譯外國姓氏為主,惟如該外國作者已有中

        文姓名,則依該中文姓名取著者標目,又或因本館早先採用慣用之
        中文譯名時,為求標目之一致性及減少作者號更改,仍以採用已用
        之翻譯名稱為宜。